发布时间:2024-05-16 14:54:47 点击数:22
《通知》指出,相关部门要持续推动企业开办要素电子化,推动实现企业电子营业执照与电子印章同步发放;进一步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以电子营业执照为基础,将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行政许可、备案等信息归集于企业名下,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大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力度,实现行业全覆盖;加大信息共享力度,依托身份验证APP或各级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系统,提高自然人实名认证系统可靠性、安全性,实现企业开办各环节认证结果互认;探索企业开办移动端全办结,对企业开办实名身份认证流程进行优化,逐步实现在电脑端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服务平台增加人脸识别和电子签名功能;优化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账户代扣代缴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在线推送银行预约账号模式,优化缴费办理流程。